薪酬社保科职责范围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湖南省及地市有关薪酬和社保的法规、政策。

(2)负责编制内、合同制人员校内工资发放、统计、分析,负责开具工资收入证明。

(3)负责制定学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制定人员工资经费预算方案,负责制定社会保险经费预算方案。

(4)负责办理编制内人员国家工资的审批,负责编制内人员工资档案的制作及维护,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申报。

(5)负责日常劳务的审核及发放,负责勤工助学岗位劳务的审核及发放。

(6)负责年终一次性绩效奖励及其他年终奖励的发放工作,负责院系部教学科研单位年终结算工作。

(7)负责探亲费路费的审核与报销工作,负责经济补偿金的审核与发放工作。

(8)负责社会保险经费的代扣代缴及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数的年审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审批及退休证的补办,负责提供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政策咨询。

(10)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的申报、人员增减,协助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异地备案等相关业务,负责二级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12)负责申报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医疗补贴,负责申报离干配偶医疗补贴。

(13)协助学校工伤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老工伤人员医药费的审核和报销工作。

(14)协助湘潭市职能部门处理工亡教职工的善后事宜。

(15)负责死亡教职工的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核发工作。

(16)负责学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慰问费的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职工伤残抚恤金的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