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6-02-09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3号)有关要求做好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资计划

(一)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档)

1.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28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2申报条件(见附件1)

3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博新计划申报书》、《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位证明、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具体要求:

1)申报书

申请人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选择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模板见附件1-1),使用模板线下填写无效。申报书“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所填写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推荐意见表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并完成填写,导师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1-2、1-3)。

3)学位证明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工作安排

224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于3月24日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国资计划(B、C档)

1.项目内容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以下简称国资计划B、C档),资助期为两年。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6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2申报条件(见附件2)

3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4.工作安排

224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国资计划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B、C档的人员需将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于4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一)项目内容

按照博士后日常经费有关管理办法,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的生活补助。

申报条件(见附件3)

)申报和遴选方式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3-1),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有关说明

(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二)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请国资计划B、C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B档资助。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应于在站满24个月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须于在站满36个月前完成申报,未申报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自2026年4月1日起,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时在站超过24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一档资助;在站超过36个月的申请人,不可获评资助。

(四)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申报截止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关于申报时间

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立项率,学校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请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或函评,申请人申报材料经专家审议定稿后再在博士后基金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将《202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szk@xtu.edu.cn。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申请人在学校要求的申报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丽辉

联系电话:58292075、15594191131

附件:

12026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

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

3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

42026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情

况汇总表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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