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湖南省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长期扎根在专业技术岗位一线,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及为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湖南省优秀专家候选人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本领高强、业绩突出,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为人正派、群众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2025年12月31日后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一)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单项实施后每年获利税1000万元以上。
(三)在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累计创利税1亿元以上,且近年来每年利税过2000万元。
(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成绩卓著,在推动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及促进学科创新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五)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重大作用,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作用。
(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
三、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湖南省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人选须经民主推荐(须有教职工代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至人事处。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8日17:3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湖南省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初审表》(附件1)、《初审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58292075),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附件:1.湖南省优秀专家推荐对象初审表
2.初审推荐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