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主动积极作为,结合自身情况,认真测算科研助理经费需求,统筹利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力加快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力争招聘规模只增不减。

(二)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做好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中关于科研助理岗位服务保障的要求,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

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文件解读等多种方式客观全面宣传科研助理有关政策,确保高校毕业生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积极应聘科研助理岗位;要指导毕业生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学校就业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精准获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鼓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教育部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同时,教育部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且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在登记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加强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毕业生工作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报送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情况表通过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至人事处,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2025年6-8月,自6月17日起每周二报送《湘潭大学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情况》(附件1)。

2.20256-8月,每月28日前填报《湘潭大学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棉月

联系电话:0731-58292073

邮箱地址:30834516@qq.com

附件1:湘潭大学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情况

附件2:湘潭大学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表

人事处 社科处 科技处

计划财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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