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3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

(二)发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统筹作用。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主动积极作为,结合自身情况,统筹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三)加大科研助理岗位保障力度。做好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认真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关于科研助理岗位条件保障的要求,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

(四)做好毕业去向信息填报工作。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信息填报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且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在填报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各单位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

(五)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通过集中宣讲、文件解读等多种方式,客观全面宣传科研助理有关政策,确保毕业生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积极应聘科研助理岗位;要指导毕业生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学校就业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精准获取科研助理招聘信息。鼓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吸收外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教育部将把跨校招录人数和比例作为相关考评参考依据。同时,教育部将把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作为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六)积极开发新岗位,及时准确报送设岗计划,适时公布需求信息。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岗位,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新的科研助理岗位,并按以下设岗要求做到“应设尽设”。

1.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韶峰学者特聘岗位学科带头人等须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已设置的不重复设置;

2.有经费的国家级平台须至少设置2个科研助理岗位;

3.有经费的省部级重点平台须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

4.每个教学科研单位必须以其他经费(“双一流经费”、科研管理经费等)支出的方式,至少设置1个公共科研助理岗位;

5.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必须以招聘全脱产博士后的方式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

请各单位在2024712日前将《现有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及2024年度新开发计划表》电子档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人事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58892652@qq.com,联系人:谭宏,联系电话:0731-58293862),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将适时向社会公布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


附件:现有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及2024年度新开发计划表


人事处 社科处 科技处

计划财务处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75




附件:

现有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情况及2024年度新开发计划表

单位名称:

经费来源

现有科研助理岗位数

在岗人数

2024年度新开发计划

新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数

其中:拟聘用应届毕业生数

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韶峰学者特聘岗位学科带头人项目经费





国家级平台经费





省部级重点平台经费





其他经费(经费名称:)





博士后





说明:其他经费指“双一流经费”、科研管理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