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6-15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个二级机构参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可在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4个类别中向省教育厅选择推荐2名人选,其中至少有1人必须是思政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或思政教育工作者。各二级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三、申报推荐范围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申报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

(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各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等。

特别说明: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推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副厅级及以上校领导不参加推荐,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四推荐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全国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优秀教师”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推荐程序

    (二级单位推荐

经二级单位部门会议研究(教学科研单位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和推荐类别,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根据推荐类别填写指定的推荐汇总表),提交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上述材料须在617日(周一)上午10:00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综合办公室414),未在指定时间前报送材料的,视为无推荐对象。

联系人:杨好星,联系电话:19573210919

    (二)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推荐

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并根据推荐条件向学校提出建议推荐对象。

    (三)学校确定推荐对象及公示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

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

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要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要向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要向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推荐人选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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