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08-19浏览次数: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1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023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报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四)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六)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七)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八)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资助标准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申报时间

2023821日至95日。

工作安排

82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95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六、有关说明

(一)本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目录见附件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介绍见附件3,也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查阅相应研究岗位。

)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立项率,学校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请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或函评,请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请人申报材料经专家审议定稿后再重新在国家博管办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申报截止日前申请驳回。

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含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申请人在学校要求的申报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丽辉

联系电话:5829207515594191131


附件:

12023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目录

22023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介绍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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