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博管办〔2022〕2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项目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22年度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三)资助标准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2日至9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自2月12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2022年第一批次引进项目的,请于3月18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2.申请2022年第二批次引进项目的,请于8月31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二、派出项目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2022年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三)资助标准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其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2日至4月15日。
(五)工作安排
自2月12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8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22年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三)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2日至9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自2月12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31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四、香江学者计划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2022年计划资助50人。
(三)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2日至4月15日。
(五)工作安排
自2月12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8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22年计划资助25人。
(三)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报时间
2022年2月12日至4月15日。
(五)工作安排
自2月12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8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2022年计划资助30人。
(三)资助标准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四)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五)工作安排
自3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七、有关说明
(一)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立项率,学校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请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或函评,请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申报材料经专家审议定稿后再重新在国家博管办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申报截止日前申请驳回。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含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申请人在学校要求的申报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58292075、18075851166
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