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校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2-01-15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新时代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湘潭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政工作队伍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报考2022年度在职博士专项计划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属在编在岗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或高校党务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

(二)师德师风良好、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具备一定学术基础

(三)具有硕士学位,在我校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工作或高校党务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类别

仅限于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三、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2022年度在职博士专项计划的教职工于20222201700前将《湘潭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湘潭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szk@xtu.edu.cn联系人:张梅陈丽辉,电话:0731-58292075

四、有关说明

(一)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在职培养协议。教职工博士毕业后须学校工作至少满八年(不包括进修、做博士后、出国等时间),如毕业后调离学,或服务期未满八年,则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在职攻读专项计划博士学位期间所需培养费由教职工本人负担

(三)专任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期间全免教学工作量,学制年限内其他年份可以减免三分之一教学工作量

(四)专任教师博士毕业后可以享受5万元科研启动费。

 

附件

1湘潭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申请表

2湘潭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专项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