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7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凡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截至2026年12月31日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一年且未达到退休年龄(或巳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很强的专业能力,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一)申报条件
截至2026年12月31日,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聘任至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时间,下同),且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各1项;或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且符合任意两类条件中各1项;或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且符合任意一类条件中1项,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三次年度考核获优秀档次或获记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应年限条件可缩短l年。
下述条件仅作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参考,不作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评审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就贡献、社会影响、成果转化及业内认可等予以综合评价。
1.第一类条件
(1)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3)主持并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5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4)取得重大原创性发现,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标志性成果(申报人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5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6)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国家级审定通过的动植物、微生物等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或国家级林草良种1个及以上,并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省级审定通过的植物、微生物、蚕等新品种(或配套系)、省级林草良种或中药制剂3个及以上,并实现大面积推广应用;
(7)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3项以上;或完成3项以上国家或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
(8)岗位业绩突出,贡献卓著,在省内本行业本领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科研领域取得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宣传文化体育领域为繁荣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医疗卫生一线长期从事临床工作,诊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特别突出;或长期扎根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且获得记大功奖励;
2.第二类条件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获得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3)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主创人员);或获得文华奖、华表奖、戏剧奖、文学奖等全国性文艺奖;
(4)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
(5)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
(6)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者获得全国农牧渔业农技推广合作奖(个人排名第1),或获得全国农牧渔业农技推广贡献奖(个人奖项);
(7)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成就。
3.第三类条件
(1)湖南省优秀专家;
(2)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人才(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文化英才工程青年文化英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湖南省芙蓉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卫生健康学科领军人才、高校学术拔尖人才、优秀教书育人项目人选等;
(5)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获评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破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可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层次人才(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国家文化英才工程文化英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校企联聘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获得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光华工程科技奖、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5.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部委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项目主要负责人;
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上述条件中各项学术荣誉、奖励、成果的获得及项目完成时间,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个人根据本人的任职年限和成果业绩情况,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将《一览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1.申报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现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岗位及聘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获奖证书、科研项目、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申报材料1、2、3、4项应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以纸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组(自科、社科、医卫、工程技术)。
(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资格审查和排序推荐
8月24日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初审和排序推荐,认真汇总填报《一览表》。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排序推荐结果和《一览表》公示3天。
8月28日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一览表》(一式一份,党政领导双签并盖章)以及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科,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xtu.edu.cn(联系电话:58293862)。
(三)学校资格复审
学校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上报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学校评议推荐和审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在可推荐申报人数范围内进行评议推荐,拟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定。
(五)结果公示
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二)申报人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
(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持量化考核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挑选出最具竞争力的人员参与全省竞聘,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已聘三级岗位资格。
附件1: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
人 事 处
2026年8月3日